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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是PTT 八卦版的文章
我只保留原作的文字和原問題,有興趣的人可以自行去看原文
原文網址 http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226286838.A.98B.html

這篇文章把商品的價格與價值的呈現作了一番說明,怎麼做聯想就看讀者了


China和Japan是兩大美債持有國,分別持有5400億和5800億美金,雖然這個金額的量極大,但兩者相加才佔美債總量10%!
美債並非像外界所想的皆由外國人(非美民眾)持有,其實有超過2/3的美債是由美國投資人持有。

原問題
前幾天聽到經濟課的老師說美國實際上欠了日本和中國大陸很多錢,數量多到只要日本和大陸把錢抽走美國經濟很容易就會垮台,請問這是真的嗎?而且如果日本真的有那麼多錢在美國那邊,為什麼負債還那麼可怕?

佳文回答
作者:chenglap(無想流流星拳)看板:Gossiping
標題:Re:[問卦]有沒有美國欠很多錢的八卦
時間:MonNov1011:13:562008

China和Japan是兩大美債持有國,分別持有5400億和5800億美金,雖然這個金額的量極大,但兩者相加才佔美債總量10%!美債並非像外界所想的皆由外國人(非美民眾)持有,其實有超過2/3的美債是由美國投資人持有。※:前幾天聽到經濟課的老師說美國實際上欠了日本和中國大陸很多錢,數量多到只要日本和大陸把錢抽走美國經濟很容易就會垮台,請問這是真的嗎?而且如果日本真的有那麼多錢在美國那邊,為什麼負債還那麼可怕?:作者:(無想流流星拳)看板:Gossiping標題:Re:[問卦]有沒有美國欠很多錢的八卦時間:MonNov1011:13:562008

站在經濟學的立場,你的老師的說法,有點斷章取義。也許他想借這例子去解釋我想解釋給你聽的東西?
總之,目前他只給你說了這個,剩下的我說下去。

同樣的命題一再產生,比方說,曾經有一段時間,也許現在也是。東京的地價昂貴到在市值上,只要把東京的地全部賣了,就可以將整個美國的地買回來。也就是說,日本人可以賣東京換一個美國。

(這個算是八卦了吧?)

事實上,你老師所說的事情是做不到的,在幣值上看起來合理的事情,現實當中是做不到的。你試想,這世界有些人,體重一百二十磅可以舉起一百五十磅的物件,難道他可以舉起自己嗎?不可能,而經濟的情況就類似這個。

做不到的原因是,交易過程本身就會導致供求和市場的改變,而這個改變會導致價值的變化。所以資金的流動和移動,都是透過買賣的,而我們必須要了解,一定要有自願的買家和自願的賣家,交易才可以實行。

所謂從美國撤離資金是甚麼回事?很簡單,你投資在美國,就已經是買了美國的東西。你用日元投資,買回了美金(貨幣本身也是一種交易品),你用這些美金,買當地的土地,房屋,機器,股票,負債(負債也是一種投資來的)。這些是你財富的存在方式,到頭來也是各種現實的資源,而在會計上,只要這些東西的價值沒被證明下降(例如depreciation,但我不是用來教會計的,不要問我太多)的話,你在賬面上是沒有任何改變的,你用了一百萬元買一輛車,你的財產不會下降一百萬,因為那車就是值一百萬,你的財產不變。

所以把事情倒過來發展,撤離的時候,你就是將你已買的東西,包括股市,房屋,土地,全部都賣掉。這就出現一個問題,你想保持你買的時候的價值,就要有「肯買的人」,那是誰?總之你不等到那個人出現,你的東西是不可能變成錢的。如果那人都一直不出現,你的資產價值是否真的值那個價就令人懷疑,你會不斷降價,直至買家出現為止。

在這個過程中,你已經在虧損了,你來的時候用一百萬美金買的土地,走的時候可能要二十萬賣出去,那你虧損了八十萬。如果事情是,你去投資美國一百萬,走的時候把土地賣給美國政府,他出價二十萬,那這過程,你已經給美國政府賺了八十萬。

你堅持要賣一百萬,別人可以不買。

債務也是一樣,債券本身美國只有付息的義務,沒有回購的義務,你買了美國的國債,法律上他必須要付息給你。但是那張東西實際上只是一張紙,你倒不能拿著去退貨,即使他肯接受你的退貨,也絕不可能原價收回。舉個例子半價好了,你肯的話,你就是虧了給他,你不肯的話,請你繼續拿著那張紙。

如果你急於大量將這些美國資產和債券賣出去,你除了降價之外根本就沒有別的選擇,而且每賣一張,市場的需求就會減少一張。根據供需定律,你第二張的價格只會繼續下跌。

價格將會很快跌破成本價,去到負價錢,甚至根本就是零價值。到時你也堅持要賣出去的話,一定會有人接手的,比方說你要五十港幣賣一塊美國一平方公里的地給我,我哪有不接手的道理?

但這樣做的結果,挎掉的不是美國,只要那塊土地能夠生產他該有的東西,甚至只是種種花草,能夠產生我認為值得的產值。那塊地很快就會回復其應有的價格,而虧本的只是那個急於求售,把那塊地掛五十港幣賣出去的傻瓜。

如果中日將美國資產廉售出去,那只會引致他們損失了這些資產的擁有權,換來一堆無生產力的紙(我們叫他作鈔票),而如果買家是美國的話,就是美國把所有擁有權廉購回來。如果你要死守高價錢去賣又怎樣?那根本就不會賣得出去。

一開始能賣十元的東西,你有十個,不等於你能賺到一百元。你很可能第一個能賣十元,第二個開始就要打折,然後去到第六,七個,就算你打到一折都沒有人買,最終你可能十個賣完只能得到三十元。

但你未賣之前,那堆貨確實可以算值「一百元」,在會計上的確是那樣算的。東西是越買越貴,越賣賣便宜,如果需要你那十元的東西的人遠超十個,那麼你可以越賣越貴,到最後你可能拿到二百元。最終的價值還是看商品本身是否真的值得,一些金融上的幻覺也不可能改變這事實。

美國把自己的東西全部回購的話,美國會挎嗎?

那就看你認不認為美國的人才,土地,科技,天然資源都是無用的垃圾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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