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讀者從海外工作回台後,寫信來和Joe討論關於在國外所見的一些想法,例如在全世界各地,只要有華人群聚的地方,都可以看到「China Town」,常聽到的說法是,因為華人在海外更需要凝聚團結,加上民族性的關係,華人就是喜歡熱鬧,所以在國外城市裡,自然而然的匯聚居在一起,因此形成了特殊的區域,外國人把這些區域稱作唐人街,或是中國城。

事實上,近兩百年來,華人像「蟲族」一般,移居到全世界各地,在19世紀以前,「黃禍」、「豬仔」的侮辱字眼更是直接用來形容這些海外華人,全世界許多國家,例如美國、加拿大、澳洲、墨西哥、韓國、印度、緬甸、馬來西亞、柬埔寨、紐西蘭、越南、印尼、西班牙、所羅門、英國、菲律賓、羅馬等等,都有排華的歷史紀錄,甚至1882年美國總統Chester Alan Arthur簽署美國第一部針對特定族群的移民法《排華法案(Chinese Exclusion Act)》,將所有華人勞工拒於美國之外,禁止10年內華人技術工與非技術工來美國,同時限制華人的公民權利,後續還出現相關的排華法案,居留在美國的華人活動只能 局限在華人社區,集中居住在「China Town」,靠經營洗衣店、餐館、雜貨店等服務業為生,後來澳洲、紐西蘭、加拿大等國家也跟進效法,設立歧視條約。

Chester Alan Arthur總統是從林肯時代反對黑奴運動中興起的政治家,為何這樣的總統,會願意簽署這樣的反對族歧視法案,甚至他還是先反對,等國會修改法案更完善後才簽的,有份當時參議院的報告中是這樣形容,華人的高度競爭力,將把所有工人階級擠出市場,而且嚴重加劇資本化市場所造成的貧富不均,華人是一個我國趕不走也不能收留的種族,短期內看不出危害,但長期來看,他們會造成國家社會莫大的動盪。

其實華人剛到美國西岸的時候,當地的資本家也是很樂意雇用華人勞工的,甚至華人勞工簡直就是機器人,日夜不停地工作,幾乎不用休息,當時美國開始盛行勞工階層主義,例如勞工工時太長,會傷害身體,病倒了,有良心的老闆開始制定規矩,一天假設工作10小時,剩下的時間要休息,結果這些華人勞工反而離開了,跳潮到其他不規定工時上限的老闆那裏去。

老闆就疑惑了,減少工時竟然不滿意,華人勞工當然不滿意,我們從中國大老遠飄洋過來,就是為了工作賺錢,你不讓我們工作滿檔,我剩下的時間要做啥,我不是來度假的阿,不讓我賺錢,我得跑路了,華人勞工不僅能幹,而且還像機器人一樣,瘋狂幹的不停,存了一堆錢,當時美國政府課稅主要透過房地產制度,華人除了基本的民生用品,在當地幾乎不消費,不會去買房或者耐久財商品,存錢就是準備拿回中國老家,這些華人沒想過要在美國生活,單純就是想賺錢。

華人所有雜事都能做,修繕、顧小孩、家庭清潔、工地工作、高危險工作等,只要給錢,華人什麼都能做,而且要的工資也不高,老闆只要開口就答應,其實資產階級超熱愛這些華人勞工,但是對於在美國當地生活的愛爾蘭、西班牙、法國、墨西哥、印地安人與黑人移民來說,華人是格格不入的,因為華人的心不在美國,只想賺錢,但美國當地的移民勞工除了工作,還需要休閒,當時美國開始興起勞工運動,提倡勞工安全,禁止童工,同工同酬,八小時工作制度,勞工們透過團結弱勢組織罷工,形成一股勢力來和資本家談判,只有所有勞工一起罷工,老闆才會願意妥協。

但唯一例外的就是華人,華人勞工不僅拒絕加入工會,而且還和資本家站在一塊,成為「工賊」,大家罷工,唯獨華人勞工不參加罷工去上班裡,因為華人自己不爭取權利,但卻會拖累所有勞工一起下地獄,從美國當地移民的角度來看,越無良的老闆,華人勞工越喜歡,百思不得其解,為何華人甘願一直不斷的工作,為你們爭取權益,你們還站在資本家那邊,讓其他移民勞工恨在心,但這還不足以讓美國形成國家法案。

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些華人不認同美國的文化,除了工作賺錢,剩下的就是賺錢工作,其他的社會議題漠不關心,不納稅,不參與勞工運動,不參與選舉,甚至還把投票權轉賣給資本家,聽任工地主管來投票,華人的行為和競爭力已經不只危害到美國無產階級,甚至是加州地區的政治也嚴重受到影響。

即使到了現代,依然可以在歐洲或美國,或者東南亞看到類似的現象,華人員工常盛行做「黑工」,不遵守規矩,非法逃稅,只要能賺錢,不管合法非法都會做,華人老闆一開店就是24小時,日夜不停的工作,一年到頭幾乎不休假,拼命地賺錢,當地外國人疑惑華人為何可以都不休閒不度假,一家人擠在一間店裡,店就是家,家就是店,活動空間只在自己的社區或家裡,在外頭要不看不到華人,要不就是一大群在餐館後方聚著,好像「螞蟻」一樣,一出現就是工作,沒有喜怒哀樂,群體出現,群體消失,唯一和螞蟻不同的是,華人賺錢不納稅,能享受的社會福利就享受,除非直接嚴重傷害到自己權利,否則不參與任何社會活動,往往和當地的文化嚴重不相容。

描述到這裡,如果讀者是這些國家的當地國民,你長期看見這樣的移民,而你又是努力工作的中產階級,你會排擠這群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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